新华银企业信息:
品牌名称 | 新华银 |
全国门店数 | 4683家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3 |
登记状态 | 存续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省份 | 江西 |
所属城市 | 宜春市 |
所属公司 | 中经社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北京市宣外大街甲1号A座12层 |
经营范围 | 金融 |
新华银品牌介绍:
新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新华银”)由新华社直属企业--中经社控股有限公司(控股)与杭州兴利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交易中心在构建中。作为新华社控股并隆重推出的大宗商品交易机构,新华银是新华社全球商品定价权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
“立足浙江、辐射全国、影响世界”是各级领导对新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期许,也是增强我国在全球大宗商品市场话语权的战略目标。交易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力求更多企业群体和个人参与到市场中来,成为杭州、浙江乃至中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制度简介
限仓制度
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
投资者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投资者对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量。
交易所规定:每笔交易最大下单量为白银1克10手,最大持仓量100手。
白银5千克20手,最大持仓量200手;白银15千克30手,最大持仓量300手;白银50千克10手,最大持仓量90手。
强行平仓制度
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制度。投资者存在违规超仓、未按照规定及时追加保证金等违约行为或者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交易所有权对投资者采取强行平仓措施。当投资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会员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一) 交易系统以“投资者风险率”来衡量投资者的风险情况,当投资者账户风险率小于 100%时,投资者交易保证金不足,投资者需要及时追加保证金或减少持有的订单,直至投资者账户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100%;当投资者账户风险率小 于50%时,将投资者未转让订单予以代为转让。
(二)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三)根据交易所紧急措施应进行强行平仓的;
(四)其他应予强行平仓情况;
交易所有权监督并在有需要时按照上述措施直接实施。相关的计算公式:投资者风险率=投资者权益÷持仓占用交易保证金。强行平仓价格以达到强行平仓标准后所能成交的第一个报价来执行。
保证金制度
交易所实行新华银交易保证金制度,现货延期交易的预付最低交易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8%.
新华银交易保证金制度交易的过程中,对于出现的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
(一)持仓达到一定水平时;
(二)行情波动较大出现单边市时;
(三)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时;
(四)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
(五)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应当予以公告.
交易所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在当日结算时对该品种的所有持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
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度超过15%时,交易所有权决定并公告是否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对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所属投资者提高交易保证金;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买卖价差;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取资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停市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化解市场风险.
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需要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必须通过交易所内部交易系统、网站或其他方式,予以公告。
产品优势
1、政府批文获得浙江省政府批复,拥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经营资格。
2、产品多样化可交易现货白银,农产品以及能源化工类等大宗商品,选择多样化。
3、杠杆交易1、5、20、33倍杠杆,资金投入低,收益高。
4、保证金交易只需要支付的3%-20%保证金,其余的由银行无息垫付,提高资金利用率。
5、24小时交易周一上午8:00-周六凌晨4:00不间断交易。
6、双向获利上涨可买入获利,下跌可卖出获利,交易多样化。
7、T+0交易每日可以交易数次,增加获利机会,减少投资风险,结算机制灵活。
8、资金第三方存管资金由银行第三方安全存管,资金安全,存取款方便。
9、系统稳定采用国内先进交易系统软件,安全稳定,无任何滑点。
10、可提取实物交割必要时可以申请提取交割实物白银,以减少投资风险,甚至增值。
11、全球市场做市商制度不存在庄家操控可能,公正公平,价格与国际市场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