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杉加盟投资费用(单店加盟模式)
*注: 以下为加盟初期的投资费用预估(包含加盟前必交的加盟基础费用和一个月经营费用预估)
投资费用支出项 | 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以及三线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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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费用预估 | 1.1万 |
基础投资费用 | |
加盟费用 | 1300元 (2年) |
品牌使用费 | 400元 (2年) |
总部管理费 | - |
保证金(可退) | 600元 |
设备费用 | 4000元 |
首批原料费 | 1100元 |
门店统一装修 | 1000元 |
培训费用 | 300元 |
营销推广费用 | - |
店面经营投资 | |
商铺租金 | 600元 (38㎡) |
人工成本 | 200元* (1人) |
水电费用 | 110元 |
流动资金 | 600元 |
其他 | 400元 |
香杉加盟费用详情
广西柳州金杉木业集团(下称:金杉木业)成立于2007年3月,其前身为创建于2000年5月的融水苗族自治县金杉木地板厂。多年来,金杉木业遵循:“发扬传统,服务大众,根植苗山,创新发展”的经营思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利用广西大苗山优质杉木资源丰富、可持续供应的优势,从事高品质、高附加值系列杉木实木地板、杉木实木复合地板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是一家具有自主创新、核心技术的创新型民营企业。金杉木业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面向市场,锐意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发展壮大。自2003年以来,企业先后荣获自治区、柳州市有关部门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先进私营企业”、“文明诚信经营者”等称号;2007年3月获柳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为“第四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07年9月获自治区科技厅、经委评为“全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2008年3月获得“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2008年9月企业法人代表获自治区林业厅评为“全区林业产业先进个人”;2008年12月“香杉品牌”获得自治区工商局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产品”;2008年~2010年度企业法人代表连续荣获自治县政协评为“优秀政协委员”;2011年1月,公司和法人代表经县经贸局推荐获广西乡镇企业联合会评为“广西优秀乡镇企业和广西优秀乡镇企业个人”;2011年3月,获融水苗族自治县评为“苗领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科技创新十佳先进企业”;2011年4月,荣获自治区扶贫办认定为“广西扶贫龙头企业”;2011年12月获自治区工信委认定为“广西信息化应用企业”;2012年10月荣获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2012年12月“香杉品牌”再次获得自治区工商局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2013年4月获自治区质监局列为“2013年第一批自治区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2013年9月荣获自治区质量兴桂战略办公室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广西名牌产品”证书。 香杉加盟总投资费用根据单店加盟模式下不同城市的详细投资费用如下:
单店模式下,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以及三线城市的整体投资费用包含加盟费用1300元 (2年);品牌使用费400元 (2年);保证金(可退)600元;设备费用4000元;首批原料费1100元;门店统一装修1000元;培训费用300元;商铺租金600元 (38㎡);人工成本200元* (1人);水电费用110元;流动资金600元;其他400元 总计:1.1万元